1.當測試電纜故障測試儀的主絕緣直流耐壓或絕緣電阻由直流高壓發生器測量時,應在每相上單獨進行。 當測試或測量一個相時,另一個兩相導體,金屬屏蔽或金屬套管和鎧裝層接地在一起。
2.測試結果異常,但應根據允許繼續運行的電纜線的綜合判斷縮短測試周期。 如果在不少于6個月的連續3次以上測試后測試結果不錯,則測試結果將按正常周期進行測試。
3.新鋪設的電纜故障測試儀投入運行3~12個月。 通常,直流高壓發生器用于1直流耐壓測試,然后根據正常循環進行測試。
4.當金屬屏蔽或金屬套管的一端接地,單芯電纜主絕緣與另一端的過電壓保護器用于直流耐壓試驗時,過電壓保護器必須短路。 為此制作電纜。 金屬護罩或金屬套管暫時接地。
5.在對直流高壓發生器進行耐壓測試后,當導體放電時,需要通過每千伏約80kΩ的限流電阻重復放電幾次,直到沒有施加火花,然后直接 允許接地放電。
6.對于額定電壓為0.6 / 1kV的電纜線,導體對地的絕緣電阻可用1000V或2500V兆歐表代替直流耐壓試驗測量。
7.在直流耐壓試驗中,應在試驗電壓上升到規定值后1分鐘和加壓時間達到規定值時測量漏電流。 泄漏電流值和不平衡因子僅用作判斷絕緣狀態的參考,并不是其是否可以投入運行的標準。 然而,如果發現泄漏電流與先前的測試值相差很大,或者泄漏電流不穩定,并且隨著測試電壓增加或加壓時間增加電壓急劇上升,則應該確定原因。 如果是由端子表面的漏電流或接地雜散電流引起的,則應予以消除; 如果懷疑電纜如果線路絕緣不良,可以增加測試電壓(不超過產品標準中規定的出廠測試直流電壓),或者可以延長測試時間以確定是否可以繼續運行。
8.除自備電纜故障測試儀外,其他電纜故障測試儀在停電后投入運行前必須處于良好狀態。 對于已斷電超過一周但不到一個月的電纜線路,請使用兆歐表測量電纜導體對地的絕緣電阻。 如果有疑問,必須使用低于傳統直流耐壓測試電壓的直流電壓進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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